不顧舊情!為財勒死女友 嫌犯冷血運屍200公里
【本篇轉錄文章如有不妥之處,敬請來信或留言告知,我會盡速改善。】
資料來源 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90823/17/1pmyu.html
今日新聞 2009/08/23 00:59 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南投女裸屍命案,警方在22日也就是死者頭七宣佈破案。警方發現,因為
63歲的李姓同居人不滿死者太會花錢,所以才把她勒死,在家放置2天後,
從台北載到南投棄屍,為怕臭味外洩,嫌犯還把屍體用垃圾袋、行李袋包2
層,再用置物箱裝起來。而這個置物箱,事後被他丟棄在河裡,後來被人
撿走,目前已被找到。
63歲的嫌犯李明德因不滿女友將六和彩彩金90萬元全數花光,又懷疑女友劈
腿,8月14日下午1點在住處用手將對方勒斃,接著用鐵絲捆綁,放置在家2天
後,先是用黑色塑膠袋包裹,再買一個輕便的行李包,最後裝到白色的置物
箱。期間為怕屍臭外洩,他還開著電風扇不斷往外吹。
8月15日深夜,他把裝著女友屍體的置物箱從電梯裡拖出來,接著把箱子推到
巷口,準備叫計程車到車站,客運站旅客進進出出,就算提著大到足以裝下一
個人的行李箱,也不會有人起疑,而且就算李姓嫌犯自己搬不動,還會其他人
伸手幫忙。
之後他再乘坐客運到200公里遠的台中,16日凌晨4點50分抵到南投,李姓嫌犯
跟妹妹借機車,把屍體丟棄在產業道路的草叢。16日清晨7點,女子的屍體被人
發現,警方根據監視器,拍到嫌犯騎機車運屍,在台中縣將他逮捕。
嫌犯將屍體丟棄後,把置物箱丟到烏溪,被人撿回家裝東西,現已被警方追回
,在死者頭七當天宣告破案。
(新聞來源:東森新聞記者魏宏卿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