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豬抵債 隔天竟報失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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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 http://www.libertytimes.com.tw/2009/new/apr/11/today-north3.htm
自由時報 2009-4-11
〔記者周敏鴻/龜山報導〕
桃園縣龜山鄉養豬戶賴忠伯欠錢50萬元,還了一半,與債主協議另一半用他飼養的120頭
豬抵債,債主用兩輛貨車把豬載走,賴男隔天竟向警方報案謊稱豬隻被偷,不過被警方識
破,昨天依誣告罪嫌將賴男送辦。
賴忠伯(35歲)欠戴姓女子50萬元並簽立本票,3月底雙方協議,賴先還現金25萬元,剩
餘的25萬元由戴女載走豬隻抵債。4月1日戴女找來兩輛大貨車把120頭豬全載走,脫手賣
了35萬元。
2日上午,賴忠伯向龜山派出所報案,謊稱他飼養的215頭豬隻遭竊,警方對上百頭豬被偷
卻沒人聽聞非常存疑,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,追查到戴女,她說,賴欠她25萬元,雙方約
定豬隻交由她處理來抵債,1日她找了兩輛貨車,從上午7時多等到傍晚5時多,賴都避不見
面,但她心想早已約定好,就逕自載走豬隻。
賴忠伯報假案被揭穿,但他還嘴硬,直到第三次警訊才坦承以豬抵債,但飼養的豬隻數量
在桃園縣政府農業處有登記,若不依規定送交合法屠宰場而私自買賣,對農業處無法交代
,交豬時才會躲起來、事後報失竊,想藉此瞞天過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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