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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轉錄yahoo新聞] 檢座測0.3秒移9公尺 戳破未超速謊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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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網址 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81211/8/1azuj.html

TVBS 2008/12/11 12:29 劉松霖



台中市發生一起死亡車禍,撞死人的機車騎士否認超速,但檢察官調閱監視畫面,

發現肇事機車騎了9公尺卻花不到1秒鐘,換算下來時速破百,絕對違規超速,戳破

肇事男子的謊言,依過失殺人罪法辦。

監視畫面中,這輛機車由左往右騎過去,不到1秒鐘,撞倒另一輛機車,也撞死車上

的29歲女子。肇事機車出現的時間,11點47分43秒,車禍時間11點47分44秒,算得

仔細點,0.3秒就移動9公尺,可以算出這輛機車的時速高達108公里。台中地檢署襄閱

洪培根:「被告否認他有超速,檢察官調取現場監視器,依照時間跟距離的換算,認為他

的時速超過100公里。」

檢察官科學辦案,讓肇事男子不得不承認違規超速,順利起訴他,不過死者的家屬聽到這

消息,心情還是很難平復。死者父親李先生:「車禍的時候,我就知道女兒一定沒有救了,

因為(肇事機車)速度太快了,撞到這裡,你看,安全帽撞成這樣。」

女兒的死亡車禍發生1年多,李爸爸、李媽媽想到依舊傷心,只希望超速肇事的悲別發生在

別家小孩身上。


監視器上的時間真是一個讓嫌犯無法說謊的證據啊!!

騎機車9公尺花不到1秒鐘耶....= =!!

時速高達108公里....太誇張了...還說沒超速! 監視器證明一切~~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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